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兵人社發〔2013〕71號
2017年的評審政策還未正式頒布,小編整理了2008年評審政策供參考
各師人事局、科技局,各院(校)人事處、科技處,兵直各有關單位:
現將《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兵 團 科 技 局
2013年6月26日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
第一條為客觀、公正、科學地評價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和水平,促進科學技術進步和生產力發展,結合兵團自然科學研究工作實際,制定本評審條件。
第二條 本條件適用于從事自然科學研究、技術開發與成果轉化、科技管理理論與應用研究等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任職資格的推薦、評審。
第三條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反對民族分裂,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尊重并能自覺保護知識產權,自覺保守國家科學技術秘密,具有求實創新與獻身于科學技術事業的精神。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學術作風端正。
第四條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稱職)以上。
第五條參加職稱外(漢)語考試,符合兵團有關政策規定。
第六條參加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論.文.客.服.QQ,776199675,符合兵團有關政策規定。
第七條參加本專業繼續教育培訓,并取得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第八條研究實習員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1年以上。
2.大學專科學歷,在師以下單位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3.中等專科學歷,在團場從事本專業工作4年以上。
(二)有一定的獨立工作能力,能運用所學知識完成一定的科學研究與技術開發及服務等工作。
(三)能夠撰寫具有一定水平的科研技術報告。
第九條助理研究員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研究生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1年以上。
2.大學本科學歷,取得研究實習員任職資格并受聘4年以上。
3.大學專科學歷,在師以下單位從事本專業工作7年以上,取得研究實習員任職資格并受聘5年以上。
4.中等專科學歷,在團場從事本專業工作9年以上,取得研究實習員任職資格并受聘5年以上。
5.獲省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獎勵,取得研究實習員任職資格并受聘3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和工作能力條件
掌握本學科專業知識,具備相關的新知識、新技術運用能力,在高、中級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能運用這些知識開展科學研究,解決一定的技術問題。
(三)工作業績條件
工作業績符合下列條件中的2項:
1.參加過師(市)級以上科技項目的相關工作,或完成過1項新技術成果的轉化與推廣工作。
2.作為第一作者,至少有1篇學術論文在本專業認定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或在省部級公開發行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2篇。
3.作為主要人員,取得實用新型專利1項以上,或研制定型1種新產品,取得一定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附實施單位證明)。
4.作為主要人員,參加選育的動植物新品種論.文.客.服.QQ,776199675,有1項經省部級主管部門審定(登記)通過。
第十條副研究員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助理研究員任職資格并受聘5年以上。
2.取得博士學位證書后,從事本專業工作1年以上。
3.在團場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大學專科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18年以上,中等專科畢業從事本專業工作22年以上,取得助理研究員任職資格并受聘5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和工作能力條件
學識水平和工作業績符合下列條件中的1項:
1.具有本學科較系統的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了解本學科國內外現狀和發展趨勢,能運用這些知識解決科學研究以及技術開發與推廣中有關理論問題和技術問題,能創造性地完成研究與開發工作,是單位的學術或技術骨干,具備指導中、初級專業技術人員的能力。
兵團直屬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參加過1個以上國家級科技項目,或2個以上兵團級重點科技項目。
企業和師級及以下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主持完成過2個以上地師級科技項目,或作為主要完成人參加過1個以上兵團級科技項目。
2.具有比較豐富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科技開發、科技成果轉化、科技管理的工作經驗和負責大型工程項目的能力,具有運用現代科學管理方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具有策劃、建議并組織實施有較大學術意義和應用價值的研究項目(課題),撰寫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能力。
兵團直屬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指導和組織完成2個以上國家級或5個以上兵團級科技項目的主要管理工作,并完成成果鑒定和獎勵申報工作。
企業和師級及以下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任現職以來指導和組織完成1個以上國家級或3個以上兵團級科技項目的主要管理工作,并完成成果鑒定和獎勵申報工作。
(三)工作業績條件
在任職期內工作業績符合下列條件中的2項:
1.兵團直屬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獲省級科技進步三等獎以上1項,是主要完成人。
企業和師級及以下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獲地師級科技進步二等獎2項,或獲地師級科技進步三等獎3項,是主要完成人。
2.兵團直屬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第一作者,在本專業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或作為主要貢獻者出版過1部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論著。
企業和師級及以下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第一作者,在省部級以上公開發行的期刊上發表本專業學術論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發表在本專業核心期刊上,或正式出版過1部實用技術專著(本人撰寫2萬字以上)。
3.作為主要發明人或設計人,取得發明專利1項,或取得與專業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3項以上,其中至少有1項專利付諸實施后取得明顯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附實施單位證明)。
4.兵團直屬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選育的動植物新品種,有3個經省部級主管部門審定(登記)通過。
企業和師級及以下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論.文.客.服.QQ,776199675,作為主要完成人選育的動植物新品種,有2個經省部級主管部門審定(登記)通過。
第十一條研究員任職資格條件
(一)學歷、資歷條件
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取得副研究員任職資格并受聘5年以上。
(二)學識水平和工作能力條件
掌握本學科或領域的國內外發展趨勢,具備相關的現代新知識、新技術運用能力,能根據國家、區域發展要求和學科發展要求和學科發展需要,提出具有重要學術意義或開拓性的研究課題,或符合市場需求具有很強實用價值的研究課題,是兵團和師主要的學術或技術帶頭人,在高層次人才的培養工作中作出重要貢獻。
主持完成1個以上國家級重大科技項目,或主持完成2個以上國家級、或2個兵團級重點科技項目。
(三)工作業績條件
工作業績條件符合下列條件中的2項:
1.兵團直屬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獲省級科技進步二等獎以上2項,或獲省級科技進步三等獎3項。
企業和師級科研院所的專業技術人員,主持的項目獲地師級科技進步一等獎1項,或作為主要完成人,獲省級科技進步二等獎1項,或獲省級科技進步三等獎2項,或獲地師級科技進步一等獎2項,或獲省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和地師級科技進步一等獎累計3項。
2.作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在本專業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且1篇被SCI或EI收錄;或長期在基層開展工作,出版過1部以上具有較高學術價值的專著、論著或在本專業核心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3篇以上。
3.作為主要發明人或設計人,取得發明專利1項,或與專業相關的實用新型專利7項以上,其中至少有3項專利付諸實施后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附實施單位證明)。
第十二條 附則
(一)取得國(境)外的學歷須經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
(二)本專業核心期刊指中國科學院文獻情報中心編制的中國科學引文數據庫(CSCD)來源期刊中的自然科學類核心期刊,具體可查閱中國科學文獻系統網頁,通訊作者可視同為第一作者。
(三)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須經答辯合格,方能推薦到評審委員會評審。
(四)獲獎以獎勵證書為準。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是指:國家級獎為等級內額定人員;省級一等獎前七名,二等獎前五名,三等獎前三名;地師級一等獎前三名,二等獎前二名,三等獎第一名。
(五)本條件中涉及的業績、成果、論著等,均為任現職以來取得的。
(六)科技項目主要完成人員是指:提出和確定課題、項目的總體方案的人員;完成該科研課題時,直接參與并對關鍵技術、疑難問題的解決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論.文.客.服.QQ,776199675;在研究、開發、應用和推廣過程中,直接參與并解決重要技術問題的人員。
(七)同一項目多次獲獎時,以最高獎勵計算。
(八)1項植物品種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權或審定(登記)1項動植物新品種視同1項發明專利。
(九)本條件中“以上”包含本級。
(十)本條件自下發之日起執行,由兵團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兵團科技局按照職能負責解釋。《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科學研究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試行)》(兵職改發〔2006〕2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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